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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要重视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风景名胜网  点击数2749  更新时间:2006/5/11 12:36:29  文章录入:还傻  责任编辑:还傻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17届会议上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把对人类有整体、特殊意义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自然风光和文化及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同时也规定了保护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这种文化遗产为一种文化传统或一种目前存活或已消失的文明提供一个独一无二的或至少是非凡的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为“无形文化遗产”,来自某一文化区域的全部集体创作,以这些创作的传统为依据,包括所有形式的传统、大众或民间文化。

  值得提出的是在外来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巨大冲击下,一些遗产地的旅游开发常常摒弃珍贵的民族文化特色,忽视资源特有的文化价值,对传统文化缺乏有效的保护和继承,使一些珍贵的文化旅游资源面临退化和消失的危险。另外,一些遗产地将古朴的民俗文化、民族风情,还有一些肃穆的宗教仪式包装成粗俗的商业性表演,使原有的文化价值被商业价值所取代,旅游者面对这样的旅游产品接受不到传统文化的熏陶。所以,在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如何提高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避免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商业化,充分发挥旅游文化的教育功能等问题。

  山海关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淀是很丰富的,中国四大民间传说孟姜女的故事,源远流长,在中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在国外影响也很大。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访华时,他夫人希拉里就专门问了我有关孟姜女的几个问题。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过程中,一定对口头作品、习俗、语言、音乐、舞蹈、礼仪,庆典、传统医术和药典、饮食文化及所有与物质文化相关的特殊技艺,进行很好的整理,使其发扬光大。(选自2003年12月22日 “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新闻发布会。著名长城专家、中国长城学会秘书长董耀会就山海关古城保护与开发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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