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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奇异风俗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网  点击数2327  更新时间:2006/3/16 17:06:53  文章录入:还傻  责任编辑:还傻

      惠安沿海一些地方曾流行过奇特的婚俗,妇女出嫁三天后即回娘家长住,只有过年过节及农忙时到夫家住一两天,直到怀孕了方可长住夫家。住娘家的时间至少有二三年,最长达20年以上,五六年七八年的司空见惯。长住娘家媳妇俗称为“不欠债的”,住夫家的称“欠债的”。她们每年到夫家不上十次,每次不超过三日,回夫家时多半要用块布遮着脸,到晚上熄灯后才能去掉,第二天天亮又得跑回家。怀孕生子时不能生在娘家,必须在夜间赶到夫家生产,因此常有生子于路上。由于妻子很少到夫家,到夫家又`多于夜间,且多用布遮脸,所以常出现夫妻多年可互不认识的怪事。
  
  传说,惠安某乡张某结婚已6年, 其妻回家总共不到9天,且多在夜间回家,彼此互不认识。 一次张某上街买葡萄,而卖者恰好是其妻,因两人互不认识,还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耳赤。还有一个姓蔡的结婚许多年,想买些妇女装饰品送给妻子。卖装饰品的妇女正是其妻,他不认得她,而细心的她认出了他,她不收他的钱;他感到非常奇怪,回到家里说了这件事,人家都笑他。后来他才知道,自己是在向妻子买首饰送给妻子。此事被当成笑料传开。
  
  在这种奇特婚俗下,即使夫妻感情不错的,也不能表现出亲密,否则会被娘家的女伴饥笑。这种长住娘家的婚俗,自不是惠安一地独有,其他地方如广东、贵州也有过。在广东称“不落家”,在贵州称“坐家”。惠安女长住娘家大都尊守一夫一妻制,不搞婚外恋,这可说是惠东女长住娘家的一大特色。
  
  这种奇特婚俗,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的交往密切,在不断变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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