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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摇滚乐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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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3-9-8 14:46:59 | 只看该作者
[quote]以下是引用饭饭在2003-9-7 0:14:53的发言:
家驹死了。
还摇什么鸟滚

还有零点和藏天术啊
这两个王牌乐队不错
我一直都很欣赏他们的摇滚乐
2#
 楼主| 发表于 2003-9-8 15:32:37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只听朴树得歌
3#
发表于 2003-9-8 16:05:08 | 只看该作者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一次老师给我们读白岩松的有关音乐特别是摇滚的文章
我那时候才知道点大陆摇滚之路的艰辛
我知道了崔建发自内心的的《一无所有》,唱红了整个中国
在那个时候唱摇滚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呀
现在唱摇滚的人越来越多了,很多人以为摇滚就是那种嘶哑的声音,便在很无聊的模仿着,这就变了味。有些人以为唱摇滚的就非要穿得特别,我看到一些唱摇滚的装模作样,实在是难受

BEYOUND的音乐确实很好,不仅仅在旋律上
我觉得那歌词写的很棒,也难怪现在还有很多人在听
他发自内心的呼喊,对和平的呼喊,对爱情的渴望,都深深使我们感动

我是比较喜欢那种轻柔点的摇滚乐,比如说《灰姑娘》
4#
 楼主| 发表于 2003-9-8 16:10:57 | 只看该作者
说实在的叶蓓的歌也是很不错的    比如《B小调雨后》都是很经典的,多少我就是喜欢不上她。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6 18:15:42编辑过]

5#
 楼主| 发表于 2003-9-6 23:0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多事情都应该是见仁见智的,讽刺你不等于不热爱你。

  阿飞姑娘这篇文章看起来是讽刺摇滚,实际上讽刺的是什么你一看就明白了。

  因为热爱,所以严格……

肥胖

  因为孤陋寡闻,所见摇滚人士不多,我以为长相最为中正者有三家:崔健、舌头和王磊。此三者虽谈不上落雁沉鱼,羞花闭月,却长得很让人放心:身上毫无赘肉,定是因为心里也不存任何坏水之缘故。不像某些人,很不给自己老妈长面子:肥胖臃肿不说,还一脸奸佞之相。所以说,想在摇滚圈里混出个人样来,就一定不要长得过于肥胖,这是进入摇滚正道的不二法门,后生们当勉之。至于女孩子们,如果在酒吧里看到肥胖男人,尽管他穿着宽松的棉布衬衣,还一脸忠厚地傻笑,你也一定要小心了;如果他对你说“摇滚对我而言是命运”,那你完全可以用酒瓶子砸在他的肥脸上并尖叫着逃之夭夭,因为他一定不是一个好人。

风格

  如果你打算在摇滚这个很有前途的事业上正式出道,你要准备好娱记们的第一个问题:你们的风格。(这是因为他们多数也不很清楚)如果你技术实在太烂,连初中英语都没有学好,你可以多骂几句FUCK YOU,平均每首歌100—1000遍,坚持下去,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加入伟大的朋克家族了;如果你涂一个大花脸,画两个黑眼圈,把死亡啊,黑暗啊以及各种脏兮兮的词儿不知所云地往歌词里塞,那么也恭喜你,你可以面不改色地称自己为“哥特”了。如果你不但7个阿拉伯数字没有融会贯通,而且连国语都说不好,你就可以在台上活蹦乱跳,狼奔豕突,使劲晃脑袋,然后说一大堆义愤填膺的话,那么你就可以跻身于“说唱金属”的行列了;如果你善于河东狮吼,并能够一边做健身操一边每四拍大吼一声,你是“死亡”一派无疑;如果你连调都找不着,只能够磨磨叽叽,莫名其妙地用鼻子哼哼,偶尔闭闭眼睛,甩甩胳膊,这就是摇滚界的最高境界“即兴”了,可以和布鲁斯、刘索拉相提并论了。不过,千万不要随便说自己是HIP—HOP哦,因为这个比较难一些,搞不好会穿帮的!切记!!切记!!!

女性

  如果你是个女的,那你这厮就发了。因为乐评人都是男同志,所以他们就可以从“女性”的角度来欣赏你,观看你,评价你,揣摩你了,尽管他们对“女性主义”其实可能是一无所知。如果你长得胖,你一定要突出你身上胖的地方;如果你瘦骨嶙峋,那就更好了,你可以说你是模特嘛!不管怎么样,在台上你一定别忘了涂上猩红的大嘴片儿,穿着要注意节省布料,黑色皮裤、露脐装是首选的。这还不够,你最好扭动你的身体,微微张嘴、气喘吁吁,这样才能够算得上性感。面对亲爱的受众,你一定要把自己塑造成这样的女人:美貌,性感,必要时追溯你的农村故乡,你的童年和家庭,发掘你更深层次的美德:善良,灵慧以及奇货可居的天真嘴脸,还可以历数追求过你的男人。当然了,他们肯定很英俊很富有,不然如何明你炙手可热的女性价值呢?面对相机你一定要尽可能地迷惘无辜,风情万种。OK,作为一个女性,你在音乐的路上就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是男性们的肉麻吹捧和炒作了。

乐评

  一般来说,如果写诗没有出路时,你可以转行写小说;如果小说也写不好,你就写评论;如果连评论都写不好,你就可以写乐评了;乐评你是不可能不会写的,所以你就可以成为“著名乐评人”了。T·W阿多诺是多么不识相,无非是写音乐批评罢了,非要批判爵士乐的“异化”和“欺骗”,非要在维也纳学习作曲。而“著名乐评人”可就省事多了,可以不识谱,不懂三和弦,不懂乐器,只要会说“良心”、“勇气”、“命运”、“铁血”这一类字眼就足够了。你还可以顺便在演出时当众朗诵你多年滞销的诗,热心模仿死去的金斯堡的作风(令后者死不安生,恨不得咸鱼翻生)。在北大多功能厅的讲台上,你一定要善于把握朗诵的时间。在差不多的时候,点上一根烟,烧到半支时,正好轮到你上台,资深诗人、博士硕士、诗歌爱好者该是多么惊讶啊,在香烟袅袅中,他们看到了一个长发美髯、不修边幅、放浪形骸、声情并茂,咬牙切齿的非学院的诗人形象!当然你也知道一定会有人骂你傻B,但傻B何足畏也,关键是脸皮足够厚。你照样可以和摇滚腕儿们喝酒,说脏话,称他们为“亲人”。一个人总是摆出一副豪侠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架势,和一个喜欢炫耀自己擅长勾搭女人的人最有可能是阳痿患者是同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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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3-9-6 23:24:38 | 只看该作者
摇滚乐是我生命的致爱
摇滚乐可以没有我
但我不可以没有摇滚乐
7#
 楼主| 发表于 2003-9-7 00:14:53 | 只看该作者
家驹死了。
还摇什么鸟滚
8#
发表于 2003-10-16 13:41:25 | 只看该作者
摇滚 摇滚 不摇你就滚 哈哈
摇滚 摇滚 摇着摇着就滚了 哈哈
最好的解释 :}
9#
发表于 2003-10-24 10:29:28 | 只看该作者
灰姑娘、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回到拉萨等 我都比较喜欢
现在从某个角落传出这些歌声的时候,我不仅仅感受到歌曲本身的东西
也想到了听歌时代
所以我感受到的是几重空间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24 10:30:50编辑过]

10#
发表于 2003-10-24 13:34:43 | 只看该作者
儒学路口有几个小子天天摇啊摇.滚啊滚.他们弹奏还不错.
11#
发表于 2003-11-21 14:42:37 | 只看该作者
喜欢朴树
12#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1 18:58:44 | 只看该作者
是啊   你也喜欢吗?
13#
发表于 2003-11-26 22:22:29 | 只看该作者
我更多是欣赏它的音乐,
1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8 12:33:03 | 只看该作者
当然,  难道喜欢他的人吗?  晕倒
15#
发表于 2003-12-7 22:04:3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对摇滚不了解,我喜欢朴树,很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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